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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无业男子辛某冒充金塔县公安局副局长,以帮助别人承包工程为幌子,多次诈骗同一名受害人31万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还诈骗另一男子的现金1万元。记者6月7日从酒泉市检察院获悉,辛某涉嫌诈骗犯罪日前被肃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5月,生意人田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是金塔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辛某,交往多次后,田某有意巴结这位“副局长”,并邀请辛某到山东梁山、北京等地旅游。2011年7月,辛某以帮助田某承包酒泉市天然气管道工程、给主管部门送礼为幌子,多次向田某索要礼金31万元。
2012年春节后,田某发现辛某的骗局,多次催要被骗资金,辛某分期返还19.5万元后再无力归还,田某于2月21日向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报案。就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辛某又以“金塔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于4月9日向另一名受害人骗取1万元还债。4月11日,辛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