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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在仓房沟一处民宅附近,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在清点涉嫌违规储存危险化学气体的气罐。
新疆网讯(记者马婷 陈岩 实习记者石磊摄影报道)132罐危险化学气瓶装上两辆中型货车,6月7日,乌鲁木齐市运管局乌鲁木齐县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运输车辆时,“顺藤摸瓜”在一间不足20平米的仓库里,查获了上百罐危险化学气瓶,拆除了这颗藏身于民宅的“定时炸弹”。
6月7日,记者从乌县运管分局了解到,6月7日10时30分,运管人员在对县乡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时,在仓房沟南路394号的自建民房门口,发现两辆正在往车上装载危险化学气罐的可疑车辆。经检查,新BV4877、新B49366两货车上装载着工业氧气、乙炔、二氧化碳共132罐,两车未安装任何运输危险品所需的保护措施,也未办理《危险货品道路运输证》。
“两辆车只有一个司机出来接受检查,我们试图进院子,还被司机拦了下来。”执法人员马建设说,他们怀疑民房内私藏有非法危险化学品,立刻与安监部门取得了联系。
据介绍,在一间不足20平米的房间,摆放着12罐工业乙炔、23罐工业二氧化碳和73罐工业氧气。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说,危险化学气体不允许存放在居民区,工业氧气和乙炔也是不能一同存放的,两种气体一旦泄漏,混合起来爆炸极限低,有一点明火就会引发爆炸。
目前,安监部门正在对此窝点进行调查。
据了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