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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5月30日,黄南州公安消防支队在对一在建工地检查中发现,承建单位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施工现场住宿区未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员工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线路,违章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等火灾隐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对员工宿舍电器线路进行改造,并穿管保护,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安全。同时依据《消防法》第60条规定,对建筑公司依法行政处罚5000元。 (作者: 杨允军 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