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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档案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黄河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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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的档案,是高考录取的重要载体和凭据。6月5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种,高校录取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主要依据。对于考生的档案,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其中,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组建并密封。纸介质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以及各类照顾考生审核表。考生被录取后,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由考生直接交被录取的高校。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根据录取学校要求,由考生领取档案并直接交被录取的高校。

  不过,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则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省招考中心要求: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档案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必须一致。(记者 张晓鹏)

  作者:张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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