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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立法协商见新成果 南京房屋征收补偿新规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政协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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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起,江苏省南京市政府颁布的《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将正式实施。这部法规中规定的“拆迁评估和补偿全程公开、半数拆迁户反对补偿方案则应开听证会、评估机构由拆迁户投票选”等条文,充分吸纳了南京市政协在立法协商中所提出的建议。近年来,南京市政协与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密切配合,对近60项地方性法规开展了立法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300条,80%得到吸收采纳。

  为规范立法协商工作,南京市政协与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南京市地方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南京市政府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市政协成立了“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小组”,制定了《南京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运作办法》和《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小组工作简则》,明确了立法协商工作的程序和具体方式,建立了立法协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为提高立法协商的质量,南京市政协把市委、市政协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内容作为关注重点,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拆迁补偿问题历来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出台前,南京市政协就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跟踪调研,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提出了13份高质量的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政策,妥善解决安置补偿矛盾;政府在拆迁中应关注特困企业的生存问题;加强城市拆迁费用管理等,为开展好立法协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提高立法协商工作实效,南京市政协对需协商的地方法规,事先都要组织“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组”集体商议,协调相关专委会参与,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市人大法制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做到协商有计划、有分工、有调研、有反馈、有监督。

  通过立法协商,为党政决策和法规完善提供重要参考,已成为南京市政协履职亮点。近年来,市政协围绕完善《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组织专题视察和协商,助推南京市60万失地农民享受到了城里人待遇。他们还针对国企改制中的职工权益维护问题、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中的城乡统筹和制度完善问题、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法制管理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在立法协商中所提出的建议,大多被采纳。今年,为协商《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南京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召开了3次专题座谈会,还邀请专家进行理论研讨,进一步提高了为“法制南京”建设建言的质量。(徐继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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