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博议
魏文彪
报载,广州番禺区法院对“孝子杀母”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明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正如法院审理认为的,邓明建帮助母亲服农药并导致母亲死亡,虽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他是在母亲年老患病产生轻生念头,并积极请求购买农药情形下,帮助母亲完成心愿的,故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故意杀人行为有别。同时邓明建近20年来赡养母亲一贯孝顺,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而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的这一判决既合法理又合情理,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同。
不过,换一角度看,邓母去世前患有脑血栓,右半身瘫痪,走路要靠拐杖,但家里没钱,因而一直没去正规医院治疗,在老家也只是请乡下中医看一下……可以想象,如果当年邓家所在地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机制是完善的,能够对像邓母这样贫困家庭的患病老人实施充分的救助,邓家的负担和压力或许可以减轻,这样的人伦悲剧或许就不至于发生。因此,“孝子杀母”案的背后,引发的是对社会保障与救助机制的思考。
应该说,这几年随着政府投入加大,特别是在医改方面的巨资投入,一张覆盖全社会的保障大网已初步成型。但也无需讳言,过去相当一段时期,社会保障尤其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存在不少空白地带,“有病难医”的并不仅仅是邓明建母亲一人。即便是这两年取得巨大进步的农村医改,也面临如何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的问题。在这方面,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努力永远不应有尽头。
番禺区法院司法监督员黎万丽说:“孝子杀母”不只是邓家的悲剧,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悲哀。她希望以此案向社会公众普法,更希望相关部门能认真思考目前社会保障、医疗、司法等制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诚哉斯言。我们期盼社会保障机制越来越健全,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孝子杀母”的悲剧重演,而是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民众民生福祉水平提升与社会公平和谐。
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