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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均价需低于11392元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12: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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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获悉,2012年下半年顺德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出炉,受限购令影响,成交价格从12292元/平方米下降至11392元/平方米,符合标准的个人住房对外销售可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

  据介绍,该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低于11392元/平方米。

  与上半年相比,这个价格标准下降了900元/平方米。目前超过这个售价的,只不过如金地天玺等寥寥几个楼盘。由此可见,自从限购令出台以来,顺德楼价已经出现急速下降趋势。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符合顺德区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可持该住房的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证明材料及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征税。

  实习编辑:彭正彦 编辑:蔡晓丹

责任编辑: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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