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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清远(广东)5月31日电 记者邓新建 通讯员林晔晗 李俊杰 今天上午,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李水金等17人涉黑案。李水金等17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被公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2年起,以李水金为首,被告人江秋明、李林森、江水泉等人为核心骨干的涉黑组织,盘踞在清新县龙颈镇石坎一带,通过成立合诚电器公司,垄断当地某型号灯头配件市场,通过暴力手段或滋扰、哄闹、聚众等其他非暴力手段,进行所谓“谈判”、“协商”,强买强卖灯头牟取暴利,并涉嫌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放高利贷、非法采矿、寻衅滋事、非法储存枪支、爆炸物等20多起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共造成2人重伤、多人轻伤。
2010年6月至10月间,以李水金为首的犯罪组织先后强迫石坎陶瓷灯头厂将所生产的全部灯头出售给合诚公司,强迫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94万多元。
2002年以来,该团伙还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危害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由于该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员较多,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