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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市教育部门获悉,刚刚制订出台的《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对推行“阳光招生”作了严格规定,这是临安自去年在锦城片小学取消择校后,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新举措。
《意见》规定,严格规范办学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户籍为准、相对就近、免费免试入学原则。今年秋季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分期、对象分类、招生分批”政策,在省定标准班额内,先招收施教区学生,多余名额一律通过公开抽签分期、分类、分批产生招生名单。
其次,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在招生前,要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当地报纸和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招生结果。教育局投诉电话为:61062136,61067283 ,63722965。
另外,市教育局要求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关于电子化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生成学籍与变更学籍。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和实际就读学校应当一致,各中小学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
潘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