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 自杀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本报讯(记者刘满元)5月30日,虎门怀德社区兴科电子厂员工甘某(女,26岁,广西贵港人)从该厂宿舍楼七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虎门警方向媒体通报称,已排除他杀可能,自杀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昨天下午,虎门警方就甘某跳楼一事向媒体通报,5月30日18时30分许,虎门北栅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怀德社区某电子厂有一女子从该厂宿舍楼七楼跳下。接警后,该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据报案人何某和目击者吴某称,当日17时50分许,该厂保安员杨某发现该厂宿舍楼七楼有一女子坐在栏杆上,疑似要跳楼。后吴某立即赶往宿舍楼七楼察看,当吴某赶至宿舍楼六楼时,听到一声响,他从六楼阳台往下看,发现甘某趴在地上。吴某立即拨打120,救护车将甘某送往虎门医院树田分院救治。当日20时35分许甘某死亡。
经警方侦查,已排除甘某他杀可能,自杀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甘某的工友介绍,甘某跳楼之前,多次因最低工资的事宜找到厂方,要求厂方将底薪从1100元增加至1300元,但遭到拒绝。为此,甘某向厂方提出辞职,但是她的辞职申请一直未得到厂方批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电子厂采访甘某跳楼事件。但该厂保安室一名张姓的保安副科长以未接到工厂领导通知为由,将记者们拒绝在工厂大门之外。
而后,记者来到了虎门怀德警务区见到了该厂保安队长。保安队长称,此事警方已介入调查,因此该厂暂不接受采访。
报料人:吴先生 奖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