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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信 通讯员 胡循锋
在刚结束的榨季,宁明县爱店镇爱店社区的蔗农陆元本来跟越南蔗民陈里生说好,陆提供蔗种和化肥,陈负责种植并卖给陆,但结果陈却单方决定以更高价钱卖给他人,纠纷就这样产生了。
纠纷跨国,这可怎么办好,对双方来说,还真是个大难题。令双方高兴的是,这起跨国纠纷,在有关部门的及时帮助下,很快得到妥善解决,双方又握手言欢。这是该县创新跨国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该县爱店口岸和北山、板烂等边民互市点边贸的日益频繁,边民来往渐多,由于缺少配套的法律法规,两国民间传统风俗习惯迥异,评判标准不一、道德标准不一、语言障碍等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纠纷。
化解跨国纠纷,促进边境和谐,成为该县调处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但是,众所周知,跨国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分别处在两国不同法律背景的主权国家,一件民商纠纷关系关联着两个法律体系的介入,这就为调处工作增加很多难度。那么,跨国纠纷调解,有没有可能,如何入手?该县司法局局长钟世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中越陆地边界管理制度协定,为进行跨国民间纠纷调解打好了框架,也提供调解民间纠纷的法律依据,并把两国民间纠纷自己处置的方式纳入到两国法律调解的范围,从而提高处置纠纷问题的成功效率。
在开展跨国民间纠纷的实践中,该县采取防范和补救并举的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中方经商人员学习《合同法》、《民事法》、《侵权法》等;建立黑名单制度,把越方和中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商人引入黑名单,建档及时通报经营户;建立经营户使用合同文书制度,把与越方经商人员的纠纷证明,家庭经营情况制度化,做日后诉讼有力证据;开展经营定金公证制度,以防中介诈骗,防止纠纷产生;建立补救渠道,与越方谅山省司法律师部建立联动机制,按照相关法律,开展补救措施,进行跨国调解或诉讼,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建立双方联络制度,定期交换案件协助制度及定期的会晤制度。
由于高度重视,措施有力,2011年以来,共调处跨国民间纠纷45起,有效促进了边关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