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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致死后态度漠然 遭求处最重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9: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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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少爷”。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地检署侦办“叶少爷”叶冠亨等涉嫌酒后驾车肇事致人于死案,经被告叶冠亨与垃圾车司机王嘉祥自白不讳,检察官调查明确,今天侦查终结,对两人提起公诉。由于叶冠亨、王嘉祥迄今均未对死者家属有丝毫的弥补、也未赔偿分文,犯后态度漠然,检察官请求法院对叶冠亨量处该罪最高刑度有期徒刑7年、对王嘉祥从重量刑。

  本案因死者之一的李幸蓉丈夫许明义,于妻子横死4天后哀伤过度猝逝,留下8岁孤女,引起社会极大震撼,加上之后陆续再发生酒驾撞死人事件,台当局“内政部长”李鸿源及“朝野”“立委”都有提案修法、提高酒驾刑责的共识。不过,由于酒驾修法的案子无法排进“司法法制委员会”议程,即便“立法院”决定延会至6月15日,要在会期内处理恐有困难。

  高雄地检署指出,4月25日清晨6时38分许,叶冠亨(21岁)酒后驾驶自用小客车沿高雄市前金区中华三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经该路段与光复一街交叉口时,以时速逾100公里的高速撞上沿中华三路由南往北方向、违规左转驶入光复一街、由王嘉祥(40岁)驾驶的垃圾清运大货车右后方,撞击后叶车失控翻覆,撞上等待穿越中华三路的行人李幸蓉,造成同车右前座乘客陈冈逸、李幸蓉均当场死亡,叶冠亨也受伤。

  经警据报到场处理,叶冠亨送医急诊并接受抽血检测,检测结果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171MG/DL,相当于呼气酒精浓度每升0.855毫克,属危险驾驶。

  检察官上午将叶冠亨依涉嫌酒后驾车肇事致人于死罪嫌、王嘉祥涉嫌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分别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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