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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瑞安塘下有对陈姓夫妇,因非法生育第二胎,近日被瑞安市计生局“罚”了130万元,创下了温州市征收社会抚养费之最。
征收如此巨额的社会抚养费有何依据呢?瑞安计生部门介绍,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瑞安计生部门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陈某夫妇在国内经营或参股多家企业,资产颇丰,因而作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130万元的处罚规定。
前不久,陈某夫妇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130万元。此前征收社会抚养费纪录是125万元,也出自瑞安市。
记者了解到,类似因超生被“罚”的“百万宝宝”在温州还不止一个。2007年,乐清有两名企业主因超生,先后被征收社会抚养费101万、102万元;2008年,永嘉一企业主林某因违法超生第二胎,被征收社会抚养费110万元;2009年,鹿城区莲池街道的王某夫妇非法生育了第二胎,也被征收了抚养费109.58万元。
温州市计生局有关负责人说,我市征收百万元以上社会抚养费的案例近10余例,这也向非法超生者传递一个信号:在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上,温州市将“从严从紧”、“公平公正”,对富人、名人超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