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法律问题,请@律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有法律问题,直接上网咨询,要更直接一点,还可以@专业律师的微博。在今年3.15,不少消费者通过这种崭新的方式,找到了正确的维权方式。这是浙江新媒体在法制宣传上所起作用的一个缩影。

  昨天,“新媒体法制宣传浙江行”在杭州启动。上午,来自中央和全国各地的40多家法制网络媒体(频道)代表坐在一起,交流如何运用新媒体进行法制宣传。

  浙报集团和下属浙江法制报,初步形成了平面媒体、门户网站、普法网群、微博和手机报等多载体齐头并进的“法制宣传全媒体”格局。

  2010年,浙报集团和浙江省司法厅共同成立了综合性法治门户网站浙江法治在线,目前已成为浙江省法律人才最集中、服务面最广、项目最全的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及最权威的法治信息发布平台。

  2011年,浙江法治在线和新浪、腾讯合作打造了“浙江微博律师团”。2011年底,全国首家专业法制宣传的手机报“浙江普法手机报”开通。

  昨天会议还有个有意思的小细节:与会代表在报到时都被要求除了名字、单位,还要填写上自己的微博名。

  在昨天和今天两天里,全国的代表分两路,考察浙江的法制宣传工作,宁波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海宁皮革城的“法制宣传工作”,义乌的“法律进市场”等等,都是考察典型。

热词:

  • 法律人才
  • 法治在线
  • 微博
  • 手机报
  • 新媒体
  • 浙报
  • 法律问题
  • 门户网站
  • 腾讯
  • 皮革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