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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人士的语言文字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2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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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2011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

  法制网北京5月29日讯 记者 张维 教育部、国家语委今天发布了2011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报告称, 残障人士的语言文字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这些保障体现在如下方面: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国务院法制办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发布政务信息、播出电视节目时应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城市公共服务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应为无障碍信息交流创造条件;网站、图书馆等应逐步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服务方式包括:文字提示、手语、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听力辅助、有声读物、盲文读物、盲文选票、盲文试卷等。

  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将手语、盲文研究与推广工作纳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建立手语、盲文研究机构,规范、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的信息化水平,建立手语翻译员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制度。

  实施盲文出版工程。新闻出版总署发布《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实施“盲文出版工程”, 加强盲文出版基地建设,配置盲文刻印机和盲文制版印刷生产线;开发符合盲人认知的盲文乐谱、工具书、期刊、数字有声读物;建设中国盲文图书馆;设立盲用信息化辅助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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