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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报道(记者宋春梅 实习记者杨梦茹报道)家住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附近的肖先生来电反映:父亲今年67岁,28日10点多,他骑车途经四平路轮胎厂附近时,由于没有注意到前方道路有一个缺失井盖的窨井,到跟前时才急忙闪避,连车带人摔倒在地上,幸亏路过的好心人及时帮助拨打了120,并把父亲送到医院治疗。
虽然父亲目前病情稳定,但我心里有个疙瘩。道路中间的窨井缺失井盖,这对行人、车辆来说都是安全隐患,权属管理部门为何不及时处理,也不在路边设个标识以作提示,出了问题又该谁来担责?
记者核实:5月28日15时许,记者在四平路轮胎厂附近看到,这口“肇事”窨井已盖上了井盖。附近居民称,这口窨井缺失井盖已好几天,中午某部门工作人员为该处的窨井重新安放了井盖。
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记者电话后,我们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该路段窨井都有井盖,于是工作人员打开了老人所说的那口窨井,里面堆积了不少石块,一时无法确认窨井权属方。若老人或者家属能够到现场指认“肇事”窨井,并有证据证明老人确实因该井受伤,我们会在查实权属方后,与窨井产权方协商处理相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