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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栾吟之梁奋远)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的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日前已由该院公诉部门依法对胡俊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今年3月15日,46岁的胡俊因涉嫌受贿罪被市检察院决定逮捕。胡俊是南京大学毕业的人文地理专业专攻城市与区域规划的博士,曾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后工作站工作,28岁时因学术能力突出被评为副教授。1997年起,胡俊历任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3月起历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2008年至案发前任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经查明,胡俊在上述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和个人贿赂,数额巨大。在市纪委受理举报对其开展调查过程中,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介入调查取证工作,并于今年3月2日对胡俊立案侦查,后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