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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创业板市场首单被公开谴责案例近日诞生,振东制药及董事长因为严重违规行为而被深交所处以公开谴责。由于创业板退市制度规定36个月累计遭遇3次公开谴责将被终止上市的处罚利剑高悬,使得市场各方对于以往在主板和中小板市场都曾发生的公开谴责事件倍加关注。分析称,创业板退市新规将公开谴责明确纳入了直接退市的条款,公开谴责的紧箍咒效应自然就会放大。
事实上,自创业板退市制度发布以来,新增的公开谴责标准就格外吸引眼球。按照监管层的意图,增加公开谴责退市条件的直接目的在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专门出台的公开谴责标准更是为政策有效执行提供了充分保证。以振东制药及董事长被公开谴责事件来看,虽然关联方占用振东制药资金已于2012年4月归还,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深交所在年报事后审核时发现,关联方客观形成占用振东制药资金长达半年,情况完全符合公开谴责标准的有关规定。 (达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