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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记者 李梦月)快毕业了,三峡大学大四学生小姚准备在城区租套房子找工作。没想到房子没租到,借来的几千元钱也打了水漂。昨日,小姚打进三峡晚报新闻热线,希望通过三峡晚报提醒在外租房的朋友,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5月22日,小姚在网上看到一则租房信息:东山大道市绿化工程管理处附近二室一厅,750元一月。“我马上就要毕业了,没有房子住,看到价格便宜,就想和同学一起把它租下来。”小姚与信息上显示的“房主”洪先生取得了联系。
5月23日,小姚和同学揣着借来的3700元见到了洪先生。“房子临街,并且比较新,我和同学都比较满意。”看完房子后,小姚决定租下来。
随后,洪先生拿出“房产证”和合同给小姚看。“为保险起见,我要求他把身份证给我看,但他在包里翻了很久没找出来,打电话给他老婆后,他说身份证被老婆拿去办保险了。”小姚和同学顿时生疑,但看对方不像是坏人,又急于租房子,于是便和洪先生签下了合同。
5月26日中午,小姚和同学搬了点东西来到租房处准备拿钥匙。“给洪先生打电话关机,在门口碰到了两个女生,她们竟然也说租了这个房子。”几个年轻人感觉被骗了,立刻来到云集派出所报案。
在派出所,民警了解了详细过程,并联系到了真正的房东洪先生,一名60岁的老人。房东表示,自己的房子刚刚租给了一名中年男子,从他的描述来看,冒充者正是之前租房的那个人。对于他把房子租给别人的事,房东并不知情。对于租客手中的假房产证,民警称可能是租客套出了房东的房产证号,做的假证。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