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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杀人劫财终受惩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12: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汕头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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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岱娜)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4宗刑事案件宣告上级法院的终审判决和裁定。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抢劫罪犯游碧武、吴俊豪,故意杀人罪犯陈海平,绑架、抢劫罪犯肖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现年25岁的游碧武是汕头市人,2007年9月25日晚7时许,他伙同同案罪犯李某忠(已被判刑)携带非制式猎枪和仿“六四”式手枪各一把,驾驶摩托车沿潮南区司马浦镇往陈店镇方向一路寻找目标,伺机抢劫作案。当晚10时许,二人窜至陈店镇一小学十字路口附近,见被害人颜某驾驶着1辆摩托车载着被害人王某、张某经过,便尾随跟上。李某忠持仿“六四”式手枪威胁颜某停车并下车准备抢劫其驾驶的摩托车。因颜某、王某反抗,游碧武便持非制式猎枪朝颜某连开二枪,击中颜某胸部和背部,罪犯李某忠持仿“六四”式手枪击中王某右小腿。见颜某、王某中枪受伤倒地,两名罪犯立刻逃离现场。被害人颜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轻伤。

  2007年8月21日晚上7时许,潮南区一村民周某海(已另案判刑)等人与被害人周某因故发生殴斗。打斗平息后,周某海向游碧武提出借枪用于打架。游碧武将非制式猎枪及数发子弹交给周某海,周某海持猎枪朝被害人周某射击致其轻伤。此外,罪犯游碧武还因怀疑被害人黄某之前参与对其殴打并实施抢劫,而怀恨在心。2007年10月27日凌晨2时许,他伙同同案罪犯李某忠等人,在司马浦镇一网吧将被害人黄某载至红场镇苏林村山脚处,持猎枪、开山刀对黄某进行威胁,并拳打脚踢。之后又将黄某载至两英镇圆山路口处,游碧武持开山刀砍伤黄某左踝部致其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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