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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衡水5月26日电(刘焱 张浩)5月23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笔者外出路过衡德高速路深州段,一路行驶下来,在高速路边有20多人手持仿真枪枪支,分次排开,向过往车辆招手叫卖,让人担忧。
据了解,由于仿真枪存在安全隐患,我国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制造和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如此,非法兜售玩具仿真手枪、电棍、钢珠子弹的现象却屡见不鲜。甚者,不少人并不知道这些东西属于违禁品。
衡德高速深州段惊现20多人公开兜售仿真枪,这一现象已有多久时间,这些仿制品来自哪里,被售出产品流向何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考虑到这一系列问题,笔者不禁更加感到担忧。
在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早日治理,避免祸患的发生。

图为一位妇女在向路人招手叫卖 张浩 摄

图为一位皮肤黝黑的汉子手持仿真枪 张浩 摄
相关规定
制售仿真枪系违法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上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个人持有的仿真枪一律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