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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拳出击”确保“减负”要求 小学阶段不再进行期中考试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2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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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5月26日电(记者俞菀)记者26日获悉,为确保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上海市教委2012年“重拳出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联考或月考,小学阶段不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察。

  上海市教委下发的“有关中小学2012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中明确指出,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进行全学区、全区县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四至八年级不得进行全区县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

  文件规定,上海小学阶段不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学生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上海市教委要求各中小学校确保学生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高中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其中中学课程计划内的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2周,不足部分应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学校在双休日要主动与社区共建,开放资源,加强对社区活动的组织和引导。

  此外,上海市教委2012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学校在课程实施中,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或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且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包括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各区县对学校在执行课程计划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应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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