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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胡某称当时以为撞到货物,并辩称自己的行为应是交通肇事罪
(记者 叶锦宇) 在广佛五金城收取货款时,只顾着找店而忘了看路,导致将年仅2岁的女童小悦悦撞倒,又以为撞到货物,而继续行驶,导致小悦悦被再次碾压。昨日,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胡某是撞倒小悦悦的第一个司机,随后几分钟小悦悦又被第二辆车碾过。随后18个路人经过小悦悦,都没有伸出援手,直到一名拣垃圾的阿姨陈贤妹发现她并抱到路边,而小悦悦最终死亡。
撞到小悦悦以为撞了货物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13日17时许,被告人胡某驾驶粤YJA108微型面包车前往黄岐广佛五金城收取货款,在天降大雨、五金城内光线较暗的情况下,未开启前照明灯行驶,由于寻找店铺注意力分散,未注意到正在五金城通道内行走的被害人王某(即王悦,以下简称小悦悦),造成车辆右前方将小悦悦撞倒,右前轮从小悦悦上半身压过。
车刹停后,被告人胡某观看右后视镜,未发现碰撞物,以为压到了路边的货物,未下车查看,车右后轮再次从小悦悦胯部压过。被告人胡某驾车驶离现场继续前往店铺收取货款。
看视频才发现自己撞人
小悦悦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1年10月21日死亡。2011年10月16日,被告人胡某在网上观看案发监控录像,确认自己撞人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认为被告人胡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胡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意见,但认为,案发地段属道路,胡某的行为应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审判长宣布案件将择日宣判。
小悦悦事件曾引起社会大范围讨论和关注。案发当晚,第二辆肇事逃逸的司机蒋某很快被锁定。经警方口头传唤,蒋某前往交警部门,其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同月16日,第一辆肇事车司机胡某投案。两名肇事司机均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拘。同月24日,南海区检察院以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胡某(男,24岁,山东泰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