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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胡迪、潘斌)昨日,记者从市三打两建办的通报中获悉,中山市工商局近期查获了3起假冒注册商标案。3起案件涉及运动品牌、灯饰以及手机通讯产品,分别发生在三乡、小榄以及东凤。由于案情较为复杂,目前,3起案件均在调查处理之中。
1
三乡镇一商行销售
八千双假冒“converse”
根据澳大利亚外交部门转来的线索,中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三乡公安分局对位于三乡镇泉眼村兴泉路的一家鞋业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行一至四层的经营场所及仓库存放了大量标注“converse”商标及“kappa”商标的运动鞋。
经商标代理人初步鉴定,上述运动鞋为假冒产品,涉案价值约75万元人民币。公安部门对涉案的4名持台湾身份证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从去年4月起,在广州等地大批量采购假冒注册商标的运动用品,再通过网络、店面和出口等途径出售。其中,犯罪嫌疑人于2011年5月以每双12美元的价格向一名澳大利亚人商人出售了8000双假冒“converse”商标的运动鞋和少量假冒“kappa”商标的运动鞋,为躲避侦查,货物经斯里兰卡中转出口至澳大利亚。该批假冒商品后被澳大利亚海关查获。
此次的执法行动,成功捣毁了这个大型的涉外网上售假团伙。由于涉嫌犯罪,该案件已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
品辉灯饰厂
涉嫌假冒注册商标
今年3月23日,中山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中山市小榄镇西区太乐路9号之三第二、三层的中山市小榄镇品辉灯饰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生产的灯饰上标注“INTERSOROH”、“CASA”注册商标标识及“CE”产品质量标志,现场该当事人无法出示商标注册证及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该当事人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货值约值24.05万元。
目前案件仍进一步调查中。
3
东凤镇伟银塑料厂涉嫌
假冒“NOKIA”等商标
接举报,2012年4月29日,中山市质监局在对东凤镇伟银塑料电器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代印、代制的标称有“NOKIA”等字样的手机充电器外壳共206600个、标称有 “Sony Ericsson”等字样的手机充电器外壳共44400个、标称有“MOTOROLA”等字样的手机充电器外壳共4000个、标称有“SAMSUNG”等字样的手机充电器外壳共5200个,另执法人员现场还查获该厂用于生产手机充电器外壳的标称“SAMSUNG”等字样的模具两套、标称“NOKIA”等字样的模具1套、标称“Sony Ericsson”等字样的模具1套。经调查该厂未取得上述手机充电器外壳的品牌商标持有人的有效委托生产合同。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物品数量较多,涉嫌存在假冒“NOKIA”、“Sony Ericsson”、 “MOTOROLA”及“SAMSUNG”商标的违法行为,已依法移送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