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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洪江站5月25日讯(通讯员 胡思安 曾林立)5月17日,安江森林派出所接到龙船塘乡居民陈大兴报案,称自己在该乡地胜村补田溪组承包地“盘山”山场砍伐了300多根楠竹,准备装到山下去卖时,遭遇当地10多名村民的阻拦,请求派出所出警维护其合法权益。
接警后,安江森林派出所长胡思安带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04年11月份说起,原龙船塘造纸厂职工陈大兴承包了该乡人民政府企业办在地胜村补田溪组盘山山场的楠竹经营管理权。从那时开始,陈大兴砍伐楠竹,常常被地胜村补田溪组村民无端阻扰,其理由是陈大兴砍伐的楠竹属于当地村民所有,从而引发山林权属争议。2007年5月,洪江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洪林决定[2007]第4号处理决定书,盘山山场归属龙船塘人民政府企业办所有,即承包人陈大兴享有经营权。
5月21日,安江所所长胡思安、龙船塘乡长向前等干部组织地胜村补田溪组村民申群龙、杨梅英等七人村民代表与承包人陈大兴在龙船塘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调解会议,经过双方发言,提供依据找出争议点,通过细致耐心的作双方的思想工作,本着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及现场查看的原则,确定了山林界址,双方都愉快的接受了并签订了协议书。
一起长达8年之久的的山林权属纠纷终于烟消云散,圆满解决,双方诚意握手,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盘山山场迎来了新的和谐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