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浙江3个月内查获非法枪支490余支 开展净网行动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15: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新网杭州5月25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郑剑 叶煜)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浙江省公安厅从今年2月份开始,在该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120余起,查获各类非法枪支490余支,并将重点加大对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网上贩卖渠道的打击力度,开展净网行动。

  据了解,行动开展以来,该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120余起,查获各类非法枪支490余支,收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4千余公斤。此次专项行动以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各类涉枪涉爆安全隐患为主要内容,时间持续到今年11月底。

  浙江省公安厅表示,行动期间,该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以破大案、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重点,同时,将重点加大对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网上贩卖渠道的打击力度,全力开展净网行动,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2月份以来,浙江各级公安机关已清理删除互联网涉枪涉爆非法信息7千余条,关闭涉枪涉爆违法网站20余个。

  浙江省公安厅明确,至2012年5月31日,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涉枪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完)

热词:

  • 枪支
  • 查获
  • 浙江省公安厅
  • 公安机关
  • 投案自首
  • 免除处罚
  • 开展
  • 弹药
  • 涉爆案件
  •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