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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学校的“大鼻子”校车 本报记者 曹雪琴 摄
本报讯沙田镇东方明珠学校自1999年以来,13年间没有发生过一次有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出现过一起学生乘车受伤、走失和送错等不良现象,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称赞。昨日,该校获得“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荣誉称号并举行挂牌仪式,这是我市首家获此称号的学校。该荣誉由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等单位联合评出。
坚持校车安全四原则
东方明珠学校有一群走读生,每天需要校车接送。有一次,由于有一位学生临时请假需坐校车回家,但是校车核载座位已满。最后,该校临时借用校长的车来送这位“超出”的学生回家。这就是东方明珠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的原则之一——“宁租一辆车,不超一个人”。
东方明珠学校校长叶义基告诉记者,该校为了确保学生安全,设立了三个安全检查办公室,校园车辆安全检查办公室是其中之一。同时学校设立了严格的校车管理制度,坚持“宁租一辆车,病车不出门”、“宁租一辆车,不超一个人”、“宁多一张卡,不能送错人”、“倒查三月表,不容一次错”的安全四原则,确保校车安全。
东方明珠学校还投资450万元,更换12辆新校车,修建4000平方米停车场、车篷和车队办公室,安装车辆运行全程监控GPS系统,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改善车队环境和司机工作条件。记者在学校车队办公室看到,在校车GPS监控平台上,只要鼠标轻轻一点,就能查到每一辆校车所处的位置、车速等。而且这些数据可以保留三个月以上。
设司机重奖重罚制度
据介绍,东方明珠学校设立司机重奖重罚制度,抓好校车司机管理。校车司机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另外每月还有1000元的安全绩效奖金。如首次被发现超载和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现象,校车司机的1000元奖金将被扣除,若第二次犯错就会被辞退。同时校方还会关注校车司机的家庭生活,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司机的心态,存在安全隐患。
校方还加强对司机人性化、感情化管理,经常教育司机“你的孩子在车上,你会怎么做?”并在每辆校车的方向盘旁边都贴上一句警示语,“我的孩子在车上”。此做法受到了各方好评与肯定,目前已由交警部门号召在沙田镇各中小学校进行学习和推广该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