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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方系一广告公司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13: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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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李夏)广深高速公路1300多株树木被砍伐的事件昨天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反响。经市城管局初步查实,该事件系广东省交通集团下属广告公司——广东新路广告有限公司所为。

  昨天媒体报道称,广深高速福田段绿化树木遭砍伐,数量惊人,达1300多株,对该路段整体绿化美观效果破坏严重。根据工作分工,市绿化管理处目前已经向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报案,报请森林公安立案调查。同时绿化处执法人员会同森林公安到现场深入调查取证,并责成当事企业到绿化处接受调查处理,查清事实真相并作出违法定性后,将依法追究当事广告公司责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并按每株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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