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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规定公厕苍蝇禁超3只 不少公厕苍蝇数超标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0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东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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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南昌市对公厕等城市公共设施也有严格的管理标准,不过公厕内的苍蝇允许比北京多1只,即“公厕内苍蝇不多于3只”。但记者23日调查发现,该标准未严格实行,南昌不少公厕苍蝇数量超标。

  《南昌市城市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于2011年8月正式施行,规定公厕内苍蝇不多于3只,便池内无粪渍、尿碱,无蛆,无异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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