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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 严把“四关”确保阳光采购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05: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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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姜艳杰 记者杜怀宇)绥芬河市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把“四道关口”,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全面、高效发展,实现阳光采购。

  严把信息发布关,凡属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项目,都要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或专业报刊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严把招标文件审查关,招标文件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编制。严把供应商资质审查关,采取采购人、采购办共同参与审定的方法,杜绝不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入。严把验收环节关,由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填具验收单,由验收人签字负责,用户单位盖章确认,防止验收中的马虎从事、暗箱操作、以次充好、蒙混过关等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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