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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袭警中卫男子雷洋一审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04: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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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中卫(宁夏)5月24日电 记者申东记者今天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报复杀害中卫交警周永新的被告人雷洋经公开审理后,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12月19日,家住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的雷洋因非法从事客运,被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坡头区交警四大队民警周永新查获,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雷洋遂对周永新怀恨在心,先后多次持刀到周永新所在单位寻机报复。2012年4月12日14时许,雷洋再次携带单刃刀潜入交警四大队,躲藏在办公区大院场所内,当周永新上厕所时,雷洋持刀向猝不及防的周永新背部、胸部连续捅刺二十余刀,致周永新当场死亡。雷洋被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雷洋无视国法,持刀捅伤被害人周永新,致周永新当场身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一审判决雷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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