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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东莞(广东)5月24日电 记者邓新建 通讯员王创辉 周爱婷 广东省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小梁在上厕所时,因反抗同校大四男生敖翔对其实施猥亵而被杀害。今天,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此判令被告人赔偿梁某父母50余万元。敖翔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了解,敖翔曾先后7次在该校猥亵女生。2011年11月21日,敖翔尾随梁某进入厕所,对梁实施猥亵。后因梁某反抗,敖翔用双手掐住梁某的颈部数分钟致梁当场死亡。
同年11月23日,敖翔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广场派出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