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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强
口述:深圳特区报体育部主任 陈强
1992年,我26岁,从南京日报调到深圳特区报体育部。当时在报社,同事们拿的都是平均奖金,一个月的收入都是几百元钱。
1993年5月9日,首届东亚运动会在上海举行。距开幕式还有几天,报社就提前指派我赶到上海采访。整个赛事期间,就我一个特派记者往报社发稿,单兵作战,要写的新闻非常多,当时也年轻,能跑,比较拼命,写了很多稿,具体是多少,我也记不清了。
采访回来后,大家都说我的稿费非常高——报社是在6月份发5月份的奖金,要打印发稿目录、字数,打出来的我的单子非常长。因为刚开始薪酬改革,到底能拿多少钱,我自己心里也没底。
到了发奖金时,统计出来我的奖金是一万多元,这在本报历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一下子把记者的收入拉开了,比老总的奖金都高,在报社内部引起了一些争论。当时,报社专门为我的奖金问题开了个会,有领导提出,新稿酬制度明确规定奖金上不封顶,墨迹未干,可不能不算数。报社经过权衡,决定采取一个折中的方案:奖金一分不少、如实发放,但这一万多块钱分两个月发,先发6000元,剩下的留在下个月发,以免造成太大的“冲击”。
(整理:深圳特区报记者 石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