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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七年前的“死者”竟然复活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1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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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惠州发生一起因收保护费而起的伤人致死案件,两名打人者被判刑15年

  ■被告人亲属认为,当年的判决书上并无“死者”身份等信息,此案疑点重重

  ■惠州公检法召开联席会议后,惠州警方对此案开展调查

  7年前,湖南人何林清和何寿成因教训勒索者聂发忠致其死亡,被判有期徒刑15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年春节,何家亲属却意外得知“死者”聂发忠还活着。然而,当何家亲属赶到“死者”老家时,聂家人却不知所踪。而翻看此案当年的审判经过,亦是疑点重重。羊城晚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5月5日,惠州市公检法已召开联席会议,博罗县公安部门已经着手对此案进行核查。

  事件回放

  索要保护费反被“打死”

  据何林清的叔叔何某介绍,“死者”聂发忠与何林清、何寿成三人都是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人,但彼此并不相识。何林清和何寿成在惠州博罗县龙溪镇做建筑包工头。在案发前,聂发忠曾经向何林清、何寿成以及另外一位包工头索要过一次“保护费”,何林清和另一个包工头给了钱,何寿成当时并没有给。2005年10月25日晚,聂发忠和黄印辉(绰号“许巴”,中和镇人)到博罗县龙溪镇再次向何寿成收取“保护费”。何寿成和何林清得知聂发忠等人正在该镇博园公路旁的大排档吃饭,便商量找人教训他们。

  何寿成、何林清叫了“四川仔”等10多人(另案处理)携带铁水管、刀等工具,来到大排档,殴打正在该处吃饭的聂发忠、黄印辉等人。聂发忠等人见状即四处逃散,何寿成、何林清等人即追打对方,其中聂发忠跑至龙溪镇农村信用社门口被打伤倒在地上,随后被巡逻治安员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聂发忠生前被钝器打击多处软组织挫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审判

  两名打人者获刑十五年

  2006年,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何寿成、何林清在遭到聂发忠和黄印辉的威胁勒索后,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而是纠合多人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威胁勒索人的身体,并导致被害人聂发忠被殴打致死,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两名被告人均受被害人聂发忠等人勒索,被害人亦有过错,法院对两名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寿成、何林清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令两名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聂友甫、胡格章(被害人聂发忠父母)的经济损失共101654.40元。何寿成、何林清被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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