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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会同站5月23日讯 (分站记者 李林 黄军霖)5月22日,会同县工商局对当事人粟某销售不合格钢材一案依法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3400元,合计35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成为县工商局今年来开出的第六张涉及销售不合格钢材的罚单。
今年以来,县工商局全面加强了对钢材销售市场的整治,并委托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各经销店销售的钢材进行了抽检。经检测,先后发现有10个批次的钢材在拉伸指标、重量偏差方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县工商局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钢材全部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开展钢材市场整治,有效地排除了因使用不合格产品而引起的建筑安全隐患,保障了建筑质量安全,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钢材是现代建筑的脊梁,县工商局在对钢材市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还及时发出了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的经销商处购买钢材,购买时要看钢材上标牌与提供的材质报告是否一致,并要向经销商索要正规的购货发票、凭据。如发现不法经营者经销不合格钢材,应及时拨打12315维权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