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欠下工人工资,竟然伙同他人盗剪电缆筹钱。5月17日,福建省华安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刘毅提起公诉。
刘毅与陈广淼一起承包了一个电信工程,欠了工人4000余元工资,陈广淼问刘毅怎么筹钱,刘毅提议偷电缆卖,陈广淼同意。2009年7月17日,刘毅与陈广淼、陈英勇(均已判刑)在漳州市区出租房内,商议到先前务过工的华安县湖林乡盗窃通信电缆。随后,刘毅与陈英勇骑一辆摩托车到作案地点踩点,看到有电缆可偷,就打电话叫在漳州等候消息的陈广淼前往华安,陈广淼驾驶租赁来的一部通信工程车当天赶到华安县城。第二天凌晨4时许,刘毅与陈广淼、陈英勇来到作案地点,盗剪移动公司电线杆上的电缆约550米,运回漳州市区以7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一废品收购店,然后平分了涉案赃款。经有关部门鉴定,三人所盗电缆价值2.3万多元。
案发后,陈广淼和陈英勇被抓获,刘毅潜逃。2011年12月4日,刘毅主动联系华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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