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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补偿、康复是现代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的鼎立三足。如何实现“预防优先”,将工伤的发生率降到最低?全国政协社法委“建立现代工伤保险制度”调研组了解到,江苏一些地方正在积极探索中。
南通市自2009年起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用挂钩以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改善,全市工伤事故逐年下降,工伤保险费用支出也在逐年减少。“现在很多企业也都认识到,与其出了事故要提高工伤保险缴费率,增加缴费支出,不如把这部分资金用于安全投入、人员培训、改进设备等方面,从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搞好事故预防,安全生产搞得好的企业缴费率逐步降低,不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而且也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南通市安监局局长倪建明9日向调研组汇报时说。
“有研究表明,大部分工伤是可以避免的。我曾经对一个大型企业多年的因工致残、致死的事情进行了跟踪调查,可以说,都是可以避免的,其中大部分是错误操作造成的。这些悲剧可以看做是前期预防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牛越生说。然而,南通的探索,至今缺少更高层级的法律保障。委员们建议,可以从法律层面出台相关具体操作细则,明确将企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与安全生产状况挂钩,进一步激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此外,一些地方感觉到,新《工伤保险条例》提出了“促进工伤预防”,但相关配套的法规未就工伤预防做进一步规定。“建议国家或省级层面就如何建立工伤预防机制、工伤预防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规范各地的工伤预防工作。”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洪雅说。(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