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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宝支付”不保交易安全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17: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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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订货 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 未收货钱被划走 法院判决——

  本报讯(记者张彬)用“易宝支付”为网购的电脑配件转账付款,不料货未收到,近8万元钱已被划转。认为“易宝支付”未尽到应有的监督作用,买主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吞掉”的货款。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客户起诉称,2010年10月12日,他们在网上商城“上海瞻世数码批发商场有限公司”订购电脑配件,并用两张信用卡汇给“易宝支付”5万元和2.65万元。此后,他们一直没有收到瞻世的发货信息,商城也称没收过订单。

  随后,原告要求“易宝支付”退款,却被告知钱已付给商城。

  “还没收到货,他们怎么就付钱了?”认为易宝支付未尽到监督、保护交易安全的义务,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货款。

  “易宝支付”代理人称,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有支付宝针对淘宝网客户有一个担保交易的承诺,中国人民银行没有相关规定。他们已经在官网上作出提示,不承担交易担保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认为“易宝支付”应对交易负信用担保责任之说,既无法律支持,又无合同规定。法院指出,并非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都像“支付宝”等一样,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法院据此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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