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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本报深度报道《村级公益社团“试水”》(详见5月14日B01版)一文见报后,东莞社会各界对村级公益类社会团体的建设愈发重视。众多公益人士对如何借助社会建设的“东风”加大发展基层公益社团发表意见。
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表示,公益互助会是基于村委会、村民之间的互动和交往而建立的信任,属于小型慈善组织,因此可以推动企业、公众采取“自助式的慈善”,让他们亲力亲为去实践慈善,而无需互助会代理,互助会要做的只是收集、核实被帮扶对象的信息。通过这种方式,让公益理念不断在基层普及,逐渐深入民心进而向“全民慈善”的理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