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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东莞市户籍残疾人均可申请,东莞市残疾津贴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200元。镇(街)残联每月将残疾津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各残疾人的个人账户。
申请方法:
1、残疾津贴采用自愿申请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可在办理残疾人证后的任何时间提出申请。
2、属于镇(街)户口的残疾人(包括省、市属单位集体户口的残疾人,省、市属单位集体户口的残疾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残联提出申请,申请必须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并由镇(街)残联负责残疾津贴的审核、发放和存档。
3、凡首次申请残疾津贴的残疾人需填写《东莞市残疾津贴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残疾人证复印件和本人银行存折账号,以上申请资料由镇(街)残联审核及保存。
4、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镇(街)残联审批的残疾人,从通过审批后的下一个月开始发放残疾津贴。
5、残疾人因死亡、脱残、户口迁移等原因注销残疾人证的,从残疾人证注销后的下一个月停止发放残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