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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广东高要政府不作为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10: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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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肇庆5月21日电(黄耀辉 杨永新)广东高要迳心村在林权证尚在手中的情况下,有500亩山地成了他人的,全村人走了七年多年维权路,至今仍没有结果,村民先后将高要林业局和高要市政府推上被告席。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表示,16日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高要市政府未就原告迳心村的申请作出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决定,构成“行政不作为”,判令高要市政府60天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同时,案件受理费50元由高要市政府负担。

  5月15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作判决,被告高要市政府从去年5月正式受理原告迳心村山林权属纠纷申请后,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实地勘查并做调解工作,但直到迳心村提起诉讼时止,高要市政府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肇庆中院判决:高要市政府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60日内,对迳心村山林权属纠纷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迳心村民称,告政府不是他们的目的,只是希望政府为更好地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有市民则表示,村民告赢政府并不多见,说明村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也提醒给政府,依法行政、增强办事效率,是解决矛盾的最好办法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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