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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发现史迹应停工 文物保护草案等你提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10: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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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发现重要史迹立即停工

  在房屋拆迁、旧城改造和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发现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的,应立即停工;在市中心六区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工程的,应先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昨日,记者获悉,《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草案)》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所提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30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送至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提意见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 邮编:510030

  传真:020-83232558

  电子信箱:gzrdjkww@163.com

  联系人:庄志雄 联系电话:020-83232059

  编辑:蔡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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