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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发现重要史迹立即停工
在房屋拆迁、旧城改造和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发现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的,应立即停工;在市中心六区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工程的,应先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昨日,记者获悉,《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草案)》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所提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30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送至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提意见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 邮编:510030
传真:020-83232558
电子信箱:gzrdjkww@163.com
联系人:庄志雄 联系电话:020-83232059
编辑:蔡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