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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五家污染企业拒交罚款,广东省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中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采取财产搜索、查控、限制等措施,通过“法院查控网”在深圳市信用网上发送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信用登记信息。“老赖”上了信用“黑名单”,将不能承接深圳市政府的投资项目,个人名下的房产将被法院拍卖。截至5月16日,五家污染企业都主动联系法院交了罚款。
2010年11月,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某建筑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公司因在凌晨时间超时施工,施工噪音超过70分贝,被深圳市人居委确定为环境噪声污染,责令停工,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2010年12月,赵某、王某、李某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下,在东湖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办餐厅、农庄和钓鱼场等三家个体企业,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三家个体企业被深圳市人居委责令关闭并分别罚款2万元。
上述五被罚款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均未提起诉讼又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决定,有意拖延逃避罚款。
随后,深圳市人居委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庭审查,裁定支持深圳市人居委的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执行令》后,五被执行人均未自动履行,但经过“法院查控网”的搜索发现,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某建筑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深圳承接了数量不少的工程,特别是中国某建筑公司深圳分公司还承接了地铁建设的部分工程。
2012年4月,执行法官高洁通过“法院查控网”在深圳市信用网上发送了上述两家企业负案在身、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信用登记信息,并发出限制上述两家企业承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指令,禁止两家企业接收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
法院的执行措施让两家企业慌了神,他们赶紧主动联系法院,交纳了罚款,请求法院尽快解除对其工程承接的限制措施并消除信用记录。
另外三案,执行法官多次与赵某、王某、李某三家个体企业沟通,希望他们自动交纳罚款,但是三家企业都以对行政处罚有异议、企业经营不善等种种理由托词拒不执行。
经深圳中院“法院查控网”查实,虽然三家企业名下都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赵某、王某、李某等个人名下在深圳均有房产登记记录。由于个体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12年5月,执行法官迅速向“法院查控网”发出房产查封指令,执行实施处行动组迅速查封了三人的个人房产,并书面通知三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法院执行命令,将依法评估拍卖其名下房产,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定处罚措施。
知道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罚代价无法逃避,否则将受到进一步的法律制裁,三家污染企业5月16日主动将罚款金额汇付至法院执行账户,并支付了申请执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