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开着宝马、拿着过万月薪,却“伪装”成中低收入职业者去申请保障房,恐怕连申请书都还没有递交出去,就会被知情的邻居“揭露”出来。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街道(乡镇)初审环节民主评议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居民代表将成为民主评议人员之一,加入到保障房申请家庭的资格初审中。
《通知》规定,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初审时,须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人员需负责协助核实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享有了解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发表评议意见等权利,同时负有如实评议、对申请家庭情况和评议人员意见保密等义务。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最了解申请家庭的,就是离他们最近的人,比如邻居。所以由申请家庭周边的人来评议,会更准确反映申请家庭的真实情况。
按照规定,街道(乡镇)住保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居委会开展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评议人员5至9人,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管片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居民代表等各方人员组成,并需要将名单报住保管理部门备案。
“并非是只要报名就可以成为评议人员,住保部门和社区居委会会确定适合的人员。评议人员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为人正直,公道正派,熟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敢于发表意见。对不同保障房申请家庭的评议,也不会都是一拨人,比如居民代表会尽量选择和申请家庭一个小区,对该家庭情况了解的人员。”这位负责人说。
《通知》也对民主评议会的程序做出了规定。开展民主评议时,必须要有5人及以上的评议人员到会,才可以进行评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担任评议会的主持人,也可以邀请在申请人邻近居住的3至5名居民代表到会旁听。“旁听的代表没有投票权,不过他们可以发表意见,反映申请家庭的真实状况,这些意见也会影响投票人员最终的决定。”市住建委这位负责人说。
评议会上,入户调查人员对保障房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陈述,评议小组讨论、不记名投票,申请家庭得到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即通过民主评议,可进行该家庭资格审核的下一环节。
如果对于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存在异议,评议会将根据会上反映出的问题,于10个工作日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次召开会议,保障房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家庭成员须到场陈述,由评议人员讨论决定申请人是否具备保障房申请资格。第二次评议中,仍没通过的申请家庭,住保部门将终止该家庭的申请并书面告知申请家庭原因。“这并不是该家庭就永远无法申请保障房了,只是这次提出的申请被‘否决’了。如果认为自己符合保障房资格,仍然可以再次申请保障房。”这位负责人说。 赵莹莹 J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