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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5月18日讯(海波 宿馨元)5月14日,唐山滦县警方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霍某(男,40岁,河北省遵化市人)被抓获归案。
4月29日,某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公司发现贷款购车人霍某以购车为名诈骗贷款,致使公司损失42万余元。
接警后,滦县警方立即展开侦查。5月14日,办案民警将正家中藏身的霍某一举抓获。
经讯问,霍某对其于2011年8月9日伪造购车发票,以购买二手挖掘机为名,与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年期分期付款合同,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骗取某银行45万元贷款,在偿还一部分贷款后,于2011年12月停止还款,并将剩余款项占为己有,导致银行从汽贸公司帐户扣缴剩余贷款,造成该公司42万余元经济损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霍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关键词:合同,诈骗,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