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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不服死缓判决提起上诉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1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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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于今年5月9日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缓。记者今天获悉,王纪平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北京市高院提交了书面上诉状。

  王纪平的辩护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原伟律师证实了这一消息。原伟介绍说,王纪平上诉的理由是一审法院在案件的事实与定性方面均不准确。原伟仍坚持其在庭审中的辩护意见,即上千万的贪污款,王纪平一分钱都没拿,不能算他贪污。此外,指控王纪平受贿的证据并不充分。

  此前,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自2002年至2009年,王纪平单独或伙同其亲属,利用担任市地税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单位及个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价值435万余元,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另外,王纪平还在2002年至2004年10月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简称钰林天元)法定代表人、长期与其有密切关联的42岁女商人赵耘,由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与钰林天元共同出资,成立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恒信恒安),交由赵耘实际控制。随后,王纪平等人使钰林天元成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税控密码器唯一经销商,再由钰林天元将税控密码器加价,出售给恒信恒安,从而将加价款上千万余元非法占有,该行为构成贪污罪。(记者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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