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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法院“春天的蒲公英”项目高票荣获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等两项殊荣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法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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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4日,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在浦东新区办公中心召开。会上,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2011年度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进行了表彰,浦东法院“春天的蒲公英”得到了市民群众、评审专家的高票认可,同时喜获 “浦东新区2011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和“浦东新区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创新项目”两项殊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奖项是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至高荣誉。2011年11月,新区广泛开展了该奖项的评选活动,在自行推荐与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基础上,由区文明办拟出20个提名项目名单,“春天的蒲公英”名列其中。12月,在《浦东时报》刊登了候选事例后,全市市民进行了投票选举,“春天的蒲公英”项目得票位列第二。颁奖仪式上,上海市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向“春天的蒲公英”等获奖集体提出了殷切期望:“我们要大力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要再接再厉,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浦东二次腾飞的征程中,推动上海和浦东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1年,该院“春天的蒲公英”项目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不断开拓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实现了“二次飞跃”。项目不仅扩大了受益学校的范围,从原来的7所学校发展为“10+2”的“成员学校+特聘学校”大平台法制教育基地模式,共计7000余名学生受益;同时志愿者法官队伍也扩展至22人,整合了全院各部门的优秀青年法官;少年庭还同时根据本部门的普法帮教、心理干预等特色,创新编辑了《开心漫漫看》等画册,受到了蒲公英学校、区宣传部、区教育局等单位的一致欢迎,走出了一条以“普法教育”为纽带、以“社会关爱”为导向的司法创新之路。在继“春天的蒲公英”项目荣获“2011年度少年法庭青少年法制教育优秀项目”并入选《上海社会发展报告(2012)——创新社会管理》蓝皮书后,目前,该项目在少年庭的精心策划下、政治部志愿者资源的大力支持下、研究室调研宣传的传播提升下,已形成专门标识、专业团队、专题课件的规范运作模式,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肯定。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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