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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九高速庐山服务区开具的车辆超时证明。
新华社发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程迪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因身体不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觉,第二天下高速时只需40元的高速费竟要缴纳385元,堪比三星级酒店,而收费名目为“超时费”。微博一经发出就引起网友热议。不少网友提出疑问“什么是超时费”、“怎么会有超时费”,甚至有网友担心这又是一条隐藏的霸王条款。针对这些疑问,“中国网事”记者深入高速公路进行体验式采访。
针对网友和货车司机所反映的情况,“中国网事”记者从九江上昌九高速,在高速上的庐山服务区休息了12个小时,第二天上午在新祺周收费站下高速,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告知车辆“超时”,需缴“超时费”。
工作人员称,按照最低限速要求,没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可宽限3小时左右,但超过这一时限则需按每小时100公里的时速算,收取每小时40元超时费。这名工作人员称记者所在车辆超出9小时,则需除过路费40元之外,再缴“超时费”360元,共需缴费400元。
当记者询问为何无论是收费站、服务区还是沿路都没有相关提醒时,工作人员表示下高速到收费站就自然知道是否超时。他还表示,一般私家车超时情况较少,所以不清楚情况的多,但总跑长途运输的货车司机都清楚。“你们在服务区无论如何也要留个证明,没有服务区开的超时费证明,买个早点留张收据也好,这样能证明在服务区呆过。”
记者在昌九高速上的庐山服务区看到,傍晚以后,服务区内的长途运输车专用停车位几乎停满了货车,但大部分司机休息1小时左右就会离开,最多也不会超过2小时。“虽然很累,但不敢休息久了,就怕收超时费。”常年跑河北至广州线的郑师傅说。
记者了解到,跑长途运输的司机几乎都听过或遇到过收取超时费。来自安徽的李师傅曾在福银高速江西境内被要求缴过“超时费”。“从没在高速公路上看到过关于 ‘超时费’规定的提示,当时被要求收这个费觉得莫名其妙。但最后还是缴了,因为缴了才让车通行。”
江西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西省内从未有过所谓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所有收“超时费”的行为都属违法。
(据新华社南昌5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