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记者郑荣林)5月17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公布了一份《规范商品零售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规定促销时不得声称“数量有限、赠完为止”,标价后不得与消费者再商议降价,希望以此杜绝商家各类虚假促销行为。
《指南》要求商家要明码标实价,不得再与消费者讨价还价。明码实价是指经营者在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公开标明的价格,就是与消费者最终结算成交的价格。这体现了经营者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放心消费。实行明码实价销售的商品,属自主定价的商品,经营者可以按市场规律调整商品价格;经营者按照原标示价格没有成交的,可以降低标示价格,调整后的标价既为结算价,不接受还价。不过,实行明码实价销售的商品,可以参加商场统一组织的消费积分返利、有奖销售和赠送活动。
宣传单上说有礼品赠送,一问销售员,才得知“赠完了”,相信许多人都中过这种圈套。以后商家可不能再用这种坑人的手段了,限量馈赠的应当标明馈赠物品的总量,不得以“数量有限、赠完为止”及相类似的方式表示,并保留赠送记录以备查证。“有奖销售”还得公布中奖概率。商家开展促销活动要在店内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原因、方式、规则、期限和促销商品的范围等内容,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经营者公开宣称降价的,应当保留降价前的成交记录和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按照规定使用降价标价签,并以本次降价前七日内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实行积分返利或有奖销售的,也应标明参加该活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活动时间。积分返利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还应当标明积分办法、返利的具体办法和数额等。有奖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应当展示奖品、赠品,并应当标明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的名称和价格等。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按照新规,在新店开张、新商品上市时的促销活动期间内,经营者没有在本次活动前七日内,在本商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的,不得开展以降价、折扣方式的促销。但可以开展赠送有价证券(实物)、消费积分返利、有奖销售等方式的促销活动。实行会员价的商家应事先公示办理会员卡的条件和要求,还不得设定办理卡的截止日期。实行会员制的商家可以对会员实行优惠价格,但会员价与非会员价应当在同一标价签、同等位置以同一字号、同一颜色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