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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晚报讯(记者 王晓梅)所谓“伪卡”,是指运用不法手段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后,通过相关设备,制作出与被害人信用卡具备同样刷卡功能的附属卡。在全国其他城市乃至全球,均有通过“伪卡”进行信用卡诈骗的案例。
近日,大连中山警方成功侦破2011年“8 14”伪卡诈骗案,3名嫌疑人作案18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此类案件侦破系辽宁省首例。
信用卡在身边 凭空丢5万多元
2011年8月14日,大连市民马某接到一个短信,内容是信用卡已刷卡消费59800元。信用卡分明在自己的钱包内,且设有密码,怎么会刷卡消费呢?马某随即电话询问信用卡中心,银行告知刚刚确实进行了刷卡消费。马某报了案。
警方调取了马某的刷卡记录,追查到涉案的59800元是在一个非法POS机上刷走,且初步查明刷卡的人并不是马某,而另有他人。
中山公安分局责成专案组全力对此案进行攻坚,历经9个月,终于侦破这一系列案件。
警方揭秘制“卡”全过程
犯罪嫌疑人孙某,30岁,系外省来连打工人员。为了制造“伪卡”,孙某在网上购买了信用卡读卡器、写卡器和凸字机。又通过网络散布套现广告,招揽急用现金周转的信用卡卡主,亲自领着客户到非法POS机套现点,在实施刷卡套现行为前,询问客户信用卡的密码,而后趁客户不备,在自己的读卡器上进行偷刷,来获取卡主信息。由于客户、孙某、POS机套现点三者间互不认识,这样一来既不暴露自己的身份,又不让非法POS机套现点和客户觉察到自己的诡计。
专案组在上海市抓获了专门出售空白信用卡的两名嫌疑人金某和柏某,在其居住地搜缴93张空白信用卡。金某交代,已经将销售空白信用卡的“业务”扩张,且购置了制卡设备,并将制卡、套现的作案地点转移至国外,以躲避警方的追捕。如果专案组未能及时抓捕金某,将有大量“伪卡”转移至国外进行盗刷,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孙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批捕;金某、柏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批捕。
15名被害人都曾在非法POS机套现
侦查员询问来自全国各地的15名被害人发现,被害人均曾在非法POS机套现点实施过刷卡套现行为。
警方提示:不要向他人透露自己信用卡的密码;不要实施信用卡套现行为;结合自身情况向银行申请设置信用卡单笔或单日刷卡上限,这样即使受到不法侵害,也会锁定最高限额;如果实施过信用卡套现行为,且向他人透露过信用卡密码,请及时向银行申请更换密码。